加州65(CA Prop 65)号提案,即《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于1986年11月颁发,其宗旨是保护美国加州居民及该州的饮用水水源,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导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危害的物质,并在出现该类物质时如实通知居民。
加州65号提案负责监管加州已知可能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品。目前已有700多种化学品被列为该类化学品受到监管。
根据该法规规定,化学品清单至少每年修订和再版一次。
加州65号文件关于玻璃器皿和陶瓷品的要求: 1986年颁布的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执行法,即65号文件,要求在加州任何会排出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学物质的商品上标有警告。列出的化学物质中包括铅和镉。
• 用于食物或饮料储存、盛放的玻璃和陶瓷制品
• 非食物或饮料用玻璃和陶瓷制品(日用品)
外部装饰是指产品外部表面上着色的图形、设计及制作。外部装饰包括延伸到边缘区的设计只能使用符合关于铅和镉的再制作标准的材料。儿童产品必须符合一系列更严格的再制作标准。对于不能达到再制作标准的产品,需在产品上标有65号文件要求的警告。
加州65邻苯二甲酸酯7P(每种的含量不超过0.1%(1,000ppm)):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DEH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
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nH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NOP)